“约”,在人类社会相当重要,它维持着人类活动基本准则而展开,假如没有“约”秩序也不可能存在。不说契约JiNg神了,法律也是一种“约”的形式,它维持着人类社会的平等和平以及未来。
怎么觉得“约”与天地同等呢?这是从重要X而言;假如从基督徒的角度来说“约”甚至b天地大,仅次于人。
在创2:4-6创造天地的来历,在祂造天地的日子,乃是这样:野地还没有草木,田间的菜蔬还没有长起来,因为祂还没有使雨降在地上;也没有人耕地,但有雾气从地上腾,滋润遍地。
这段说的是创造天地的经过;从情形看显然是第三日所做的工。
头一日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第二日说水之间要有空气,把水分成上下;称空气为天。第三日: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称旱为地,水的聚处为海。
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这明显是第三日开始的情景,那时水收缩使陆地露出来,虽然祂说“地要长出青草菜蔬”但此时还没有长。
在此我们还有一个发现:祂先造的光天,这是第二日造出空气给空气的命名,叫空气为天。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叫天空?
空气的作用是将水分为上下,所以这里所提到的雾气也是第三日以后才能发生的事。“地还没有人耕种”这是告诉你当时还没有人。需要说一下虽然第三日已经有了光但那不是自然光,那是祂的荣光。如此才能解释为何第三日青草树木还没长起来,有人提到因为没有雨、这样的说法有点勉强,因为有雾气Sh度是合适的,青草树木完全能长出来。
在此还有一种可能,问题在“光”,我们知道第三日以前的光不是自然光,那是祂的荣光;这样看问题就出在光上。
第四日造了日月两个大光和星辰,此时才有了自然界的光;从属X来看,两个光的属X是不一样。b方在1:14祂说:“天上要有光T,除了节令功能以外主要是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这样来看自然光与荣光的作用功能都不一样。
首先在第二日已经有了空气、也就是有了天;虽然头一日有光、但是那光无法完全照亮地,有局限X。或者荣光是从下向上的光,它能照亮地却没法照亮天;另外祂的一句话也佐证了这一点:于是造了两个“大”光,自然界的光相对来说b荣光功能强、这只是局限于世界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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