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那个言息,从来不缺表白与爱慕。

        人类总是爱美又慕强的,而他恰好同时拥有了优越的外表和大脑。在那个人与人相互联系又彼此构建的社会形态里,他从没碰过壁,即使有人给过他不痛快,他也能不痛不痒地回以一句“此处不痛快了,我便去他处”。

        他追逐刺激与快乐而生,就像动物逐水草而迁徙。

        他从不碰壁,因为在周身高筑壁垒的本是他自己。

        ——他们的舌尖在追逐彼此,接吻时舌尖的灵活总是远超大脑。言息倏然抬眼,将明照衣此刻眸光的破碎与迷离收入眼底。而他自己,也已经不自觉间一腿跪上床沿,叩开了对方的双膝。

        ——但他知道,破碎与迷离是高明的伪装。

        ——从头到尾,他已经步步城关失陷,壁垒将塌。

        看书时,他便觉得主角攻这人挺不错的,才在评论区口诛笔伐时将票投给了那位无良作者。穿书后见到真人,他第一眼便觉得这人的长相竟那么合他眼缘,就好像似曾相识一样。然后借着药物作用与自我催眠,从不搞一夜情的他也打算尝尝那般滋味了。

        再后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确然是他撩拨在先,如果他知道明照衣这人撩拨不得,再来一次他可能不会再那么做。

        但是……与其说是他把明照衣拿捏得死死的,不如说他已经被这人逼迫到了墙角,不得不愤愤拍着周身高筑的墙壁,把“你不能再靠近了”“你想要的东西得不到的”强调给对方听。

        以前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那些其他人或虚假或真挚的爱慕,远没走到过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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