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的停留让人群出现了一瞬间的停滞,程肃发觉他的异常,觉得谢承脸色不大好看,握住他的手,依旧是冷的。

        “去那边看看,好多人。”

        谢承若无其事地抬了抬下巴,好像他的停顿只是被热闹吸引了注意,知他有意遮掩,程肃也当做没有发现。他一路又买了许多小食,大多是些乡野之物,粗糙简陋,每个尝过一口就递到一旁,都进了程肃的肚子。

        他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他做过一段时间真正的乞丐,地上滚过的东西都能往嘴里放,很长时间吃顿饱饭都是很大的奢望。他流浪到君山,跟着老乞丐生活,直到被丐帮的弟子带回去。如今他什么都不缺,也成了一个百姓口中的大侠,但已经很久没有什么事让他觉得满足。

        明明以前只是一口热饭就能被填满,再后来要美酒,要美人,还想要更多。

        他紧紧盯着谢承的后颈,乌黑的长发和领口处的一点缝隙,能看到牛乳似的一点皮肤,随着低头的动作露出来的红色吻痕。

        那是他留下的。

        在大街上也能生出躁动,他呼出一口浊气,解下腰间的酒葫芦喝了一大口。手指被硌了一下,是那颗不该出现在此处的珍珠。络子被溢出的酒水打湿,珍珠随着他磕磕碰碰风吹日晒,早不复当日光泽,沾了水也显出几分莹润来。

        他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去想这些没有结果的事情,转而去握谢承的手。

        从小养在高门大户里的小少爷,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看世间万物,就将自己封在高墙之内,连斗鸡走犬都没有见过几回。

        赌博总是让人兴奋,年初的时候他在长安街上用珍珠押花签,如今在街头看人斗蛐蛐,散碎的银角铜钱,哗啦啦地丢到铜盘里去。两边人在大声吆喝,他也探着头去看,人多,得用手压着襟口,才不至被人挤歪了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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