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了自己是活着的,所以不愿再被掌控;不知为何而活,所以没有求生的意志。若要这孩子存活下去,非得有人主动对他伸出手不可——我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事,却毫不犹豫地跪在了雪地上,把手递到了他的面前,心中前所未有地期盼着,他能握住我的手。”
“当真正握住那只手时,一种莫大的欢喜与责任感便开始驱使着我行动,我非得帮助他、非得让他的才能开花结果才行。这是命运赋予我的使命,而我就是为了他、才诞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人生的一半应当是属于他的。”
“你说那孩子只有和我在一起时才会笑,我不否认,但他并不是一开始就会笑的。虽然是抱着养宠物一样的心情,但那时我也没想到,那孩子不会说话。啊、当然不是说他是个哑巴……但他不懂得人类的语言,自然也不明白与人交流的方法,也没有产生、表达情绪的能力。万幸,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差不多不到三个月,我就已经可以带着他出门、而不用担心被人怀疑是拐卖儿童的犯罪者了。”
“对、他的学习能力很强……连本来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事物,也能模仿得很好。人呢、为了生存下去,必须有个目的,哪怕只是今晚晚餐吃什么的这种程度。但他、天生就没办法产生类似的期待,所以,不得不为自己寻找一个生命的意义,也就选择了离自己最近的我。”
“凛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很可爱吧?因为小小姐有着凛然高贵的心灵,就像幻想世界中的公主、或者大小姐一样。既然名字出于我手,那么,至少姓氏想让他自己来决定——只要不是天宫,什么都可以,我是这么对他说的。”
“……作为结果,那孩子始终就保持着没有姓氏的状态。他拒绝了除我之外的选择,只在我在、我需要的时候才会成为一个人。看到我笑,那孩子才会跟着微笑。因此,这不是幸福,模仿着、用来取悦他人的事物,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幸福。”
“我是、天宫天理,即使我决定将自己的一半人生奉献给小小姐,那也不是全部。我会始终牢牢地抓住自己剩下的这一份,不会再把它给出去了。我不可能付出自己的全部,而他的全部就只有我,我、不会对这种不公平视而不见。”
“话说得这么长,回过头来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你是动真格地有了死的觉悟……我就只能拿出这样的礼物了。说到底、都是彻头彻尾的自我主张而已,不是从那孩子的角度出发,从头到尾,我都只想选择我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
“我、想见证小小姐那颠覆世界的力量,想让他成为最耀眼的一等星。而这股推动变革的巨大能量,并不需要代表着旧的压迫的“天理”来束缚,仅此而已。”
“……还有什么疑问吗,英格拉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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