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宋芸当年与前经纪公司的合约内容一样,一旦解约,所有使用权都被前公司所霸占,即便宋芸唱红了这些歌曲,但却丧失了在公开的商业场合演唱这些歌曲的权利。

        但韩森不一样。

        他是歌曲的创作人,所以在着作权法的保护下,即便这些歌曲的使用权都在瀚海手中,但韩森作为着作权人,依然可以使用这些作品进行盈利。

        只是其他人想要在公开场合演唱这些歌曲,就必须经过向瀚海申请使用权,并缴纳一定版权费用。

        当然,版权费用最终还是会按照b例回流到韩森的口袋中。

        韩森丢失的只是授予他人使用的权利罢了。

        即便如此,这一点依然看的韩森有些不舒服。

        他想要更多的自主权。

        除此之外,瀚海在代言和版权收益等分成b例上,给的也b光线经纪要低不少。

        基本都是五五开的状态。

        但光线则直接给到韩森最高高达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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