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想要实现盈利,一般都是在第三年开始。
也就是说,前两年所有花费与开销,基本都由公司承担。
只要不作Si,但凡有点能力的新人,在公司力捧下,都会成长为行业内小有名气的成熟艺人,而後反哺公司利润。
所以对於五年这个年限,韩森并不是很反感。
但还是感觉稍微长了点。
良久後。
韩森拿起瀚海传媒的合约查看。
相b较光线经纪,瀚海传媒的诚意,明显就稍弱了一些。
首先是演出利润分成上,瀚海传媒的条件待遇虽然与光线经纪相差无几。
但在版权上却异常之苛刻。
韩森所创作出的所有作品,着作权虽然都归韩森所有,但使用权则必须全部交到瀚海传媒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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