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几日的反复研究,他对于大明国的税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
大明税收分几种,除开赋税以外,大头是关税,所谓关税,便是字面意思。境内境外,入关即可收税。
其中细分可分为,钞关税,意在收过往船舶,漕运等商税务,种类繁多,大头在此。
海关税,这就是针对各地贡船上夹带的私货收取的,往往十抽其二,算是次一级的税收来源。
还有今日的重头戏,商税,俗称是三十税一,针对市面上百货,饮食果蔬等进行收税。明太祖时渐渐式微,因为当年实际上收不齐多少税收来。
可那是当年,不是现在。万历年间收过一次该税,收获颇丰,远非周延儒口中所说的小商小贩那么简单。
若想改税,最好的办法便是往这些税务身上改动。
要是再急征三饷,以陕西遭荒这等情况来看,只怕要激起更大的民变。
结果大臣们尽皆忽视,只想着用天启年间拿来应急的辽东三饷补齐,岂不是笑话!
这简直就是汉末时期的翻版,税收都往农民身上收,导致越收越反,而那些富商大贾们,却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半点税也不肯交。
此刻要是真的遂了这些人的意思,只怕这大明百姓,又要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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