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而他们恰好就是大明整个阶级中的中产者。
随着大明朝的人口不断膨胀,地方上的田价越来越高,投资土地的回报见效太慢。
在这种环境下,《大明报》上也出现了一篇专门写了土地投资的文章。
文章中以河南举例,在永乐、洪熙大搞西北人口和江南人口迁入河南前,河南人口不过二百万,耕地也不过二千七百万亩。
在朝廷大搞人口迁徙后,河南人口在不到二十年间翻了一倍,如今人口四百余万,耕地却仅增加到三千三百余万亩。
在洪武年间,河南一亩上等田不过七贯,而今却涨到了十五贯。
田价虽然涨了,但产出却并没有太大变化,毕竟河南的水利在洪武年间就十分重视,水利带来的粮食产量早就落实了。
一亩河南上等田,每年最高产也不过亩产二石,贩卖后能得到七百文。
对于富农和小地主们来说,他们是不可能自己下地干活的,土地都是租佃给贫困的农户耕种,他们收的田租最高不得超过朝廷规定的四成,所以每亩田每年的回报是二百八十文。
在田价十五贯每亩的情况下,每年回报仅二百八十文,也就是说一亩田需要五十四年才能收回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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