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着嗦:“你不饿这是要去哪?”

        “去外头,遛遛弯。再见咯,薛哥。”

        祝孚抬了抬下巴。

        我对着他笑了笑,接着低头咕嘟咕嘟喝汤,祝孚在我的视角中转过身往巷子另一头走,就好像一个小人一步一步走在我的碗沿儿上。

        暮色四合,我闷出一身汗,晚风一吹,又凉又热。祝孚的背影有些弯,他扶着腰,身体单薄,肚子还有点鼓着没收回去。接着他的身影越走越小,我能看清楚的细节愈发模糊,风吹起他宽垮的衣服,把他吹成街道上一只逐风的塑料袋,直到最后的最后,他消失在我视线尽头。

        这次我没能找到他,四楼天台、修车铺、医院后身、小巷子里,全都找不到他,他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我的出租屋忽然变得特别空,手机里白茫茫一片干净。珍珍最后被他爸逼着嫁给了开大排档的小老板,听说是个秃头,肯定没我帅。我觉得在这里待着没意思,于是动身去往鹏城——没准能碰到祝孚,他喊我这么长时间的哥,我还想能帮他一把是一把。

        鹏城确实好。

        那边的楼一栋接一栋地开始盖,店面一间一间开起来,不断有来自各地的人往城里来,一切都显示出蓬勃生机。

        我没开修车摊,也没盘早餐店,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个婴儿用品店,收入还不错,当时我和祝孚奶孩子死活买不起的进口奶粉,如今在我货架上一罐又一罐堆起来。每当有客人路过我的店铺,我总要抬头仔细看一眼,看看是不是那个我熟悉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