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沉默了下来,我不紧不慢地往上瞥了一眼,雷克斯被安置的地方就在走廊第一个房间,我们都知道他能听到。
可惜这里坐的一个是混黑道混拳场的,一个是谈判桌上阴谋阳谋不忌的,虽然披着人皮,但都不是什么好鸟。
一个穿着黑色卫衣的狼尾兽人走过,他对着坐在沙发上的塔兰点了点头,抬腿往楼上走去。模样是个半大的青年,带着象牙塔里的青涩气,行为举止里有种强装镇定的紧绷。
总结,各种方面,是个初哥。
我眯了眯眼,塔兰将烟熄灭在烟灰缸里带着一丝兴味解释:“他不想要我,承受不了,但又不能不发泄。”
我大为震撼,惊觉我们虽然同样不是好鸟,但是脑回路生长在两个宇宙:“他能接受?”
塔兰摊手:“不知道呢,首次尝试。”
首次尝试以“咚”的一声宣告失败,塔兰听到声响就哼着小曲迈开长腿往二楼走去,我寻思这和游戏试玩时长一样短的初哥体验时间应该连解扣子都来不及,跟上前去就看见一个柜子被踢倒在床头,狼尾小青年冷着脸站在门口,显然刚刚躲过飞来横祸。雷克斯穿着黑色的睡衣坐在床头,面色苍白,死死咬住唇看着塔兰。
可惜塔兰的脑子地域分布贫富差异过大,在某方面就是实心的铁壁垒,没分一点曲线思维。他让狼尾巴等在门口,进去有些无奈地看着雷克斯又瞟一眼小青年:“不是受不了?这个应该小点吧。”
我好险没笑出来,初哥听完脸色异彩纷呈,大概是对那个小点吧评价打了小千字腹稿。
雷克斯这几天待遇倒是不差,身上已经不见伤口,乌青的眼圈也没了,身上那股子被欠债一亿的冷劲又慢慢被养回来了。此刻抬眼瞪塔兰的架势,倒是有几分当初在舞会上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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