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琢玉挑眉,往他桌上放了一锭碎银:仔细想想,哪边走的?

        掌柜下巴抬了抬,指着书肆对面的一条街道:落花胡同,那巷子里住的都是一些低等烟花女子,那位公子瞧着体面,大概不住那儿,说不得是去瞧粉头的。

        说后面一句话时,眼中带了些下流神色。

        公孙琢玉心想你倒是挺了解,估计没少去,将那本《杂诗集》往袖子里一揣,转身出了书局:知道了,多谢。

        掌柜在后面急了:公子,你不是说剩下的诗集您全要了么?!

        公孙琢玉头也不回的朗声道:骗你的!

        这掌柜太单纯了,得给他上一课,让他知晓知晓什么叫人心险恶。

        公孙琢玉径直朝着落花胡同而去。现在是白日,家家门户紧闭,估摸着姑娘都还在睡觉。他顺着巷口一路寻过去,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走至一棵杨树边时,眼角余光忽的瞥过什么,顿住了脚步。

        公孙琢玉绕过树,走向右边的胡同墙壁,发现白色的墙面上有两个沾血的指印,经过时间的氧化,已经成了暗红色,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公孙琢玉若有所思,想象着自己是那名凶手,捂着右臂跌跌撞撞的往里面走,因为体力不支,需要一些东西来支撑身体,所以会本能扶墙。

        墙上有血,地上必然也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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