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刑罚。各个县有负责处理纠纷的县衙,以及地牢、捕头。

        “断定每一宗案件时,应进行备卷,以便将来时翻案。”

        “各个县无法判决,又或许有争议之案件,则上呈郡国衙门。郡国衙门无法断定之事,交由李悝、王朗二人。李悝、王朗二人确定新的律条,经过我审批以后颁布。”

        楚天让李悝、王朗两个人负责刑罚,以李悝为首。李悝同时还要担任琅琊相,所以难以判断的案件由王朗决定。王朗的特性“治狱”正好可以发挥作用。

        “如果连李悝、王朗都无法决断的案件,那么上呈给我,我亲自裁决。”

        楚天逐一宣布新的统治体系的内容,从吏治到刑罚,建立最基本的框架。

        更具体的内容,比如对官员政绩如何考核、适用于民事诉讼的条例,具体要看房玄龄、李悝、王朗他们如何确定下来了。

        反正楚天是最后的经手人,需要经过他的同意,一切才生效。

        “然后是农桑之事。”

        楚天提及所有世家最关心的土地问题。

        绝大多数世家都是大地主,拥有大量的土地,如果楚天宣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将他们的私有土地变为领主府所有,他们肯定会揭竿而起,又或者联系其他的州牧取代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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