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谁?”秦钧跳下战马,看着被敲晕的苟乙人男子,此人手腕上带着一个金子制作而成的手镯,手镯上有着奇怪的花纹,似乎是某种标记。
“不会是苟乙人的大贵族子弟吧?”秦秧将手镯撸下来,“我好像在哪个书上见过,挺重要的一个东西。”
“那行,将他弄醒带回望沙城。”秦钧笑着说道。
哗啦,冰凉的水倒在苟乙人的脸上,将他激醒,“我是苟乙人的王子!”他努力保持镇定,同时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危险。
“然后呢?”秦钧笑着指了指金手镯,“这是什么,你的凭证么?”
“不错,他是我的身份象征,你们可以凭此让我的家族送来赎金。”苟乙人的王子认真的说道。这些人应该就是歌谣之中出现的恶鬼了,没什么可怕的,只是有着精湛的技艺和精良的甲胄罢了,普通的小部落没有破甲的武器,自然将之当成了刀枪不入的怪物。
如果自己的族人得到消息,就可以将他们剿灭了。
“你的部族有多少人?”秦钧盘算着如果不算很多的话,就去抢劫一次,能够用金手镯作为凭证的部落,怎么着也不会太穷吧?
“十万勇士!”王子傲气的说道。
“说实话,否则我就直接剁了你喂狗。”秦钧冷冷的看着王子,“你们部落有多少人?”
王子不敢试一试这群人是否真的会把自己剁了,因而不得不说出一个不太离谱的范围,“三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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