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宗的金丝玉生意,都是需要经过秦禾的手,如此大的财富秦钧所得可比各种所谓的富庶之地强多了,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危险。
“七叔!”一名顶盔戴甲的精锐骑手走来,“已经打探清楚了,苟乙人在此地百里之外,有数个小部落。”
秦钧笑道,“做得不错,走,去猎杀那些信奉天狗的人。”
现在的书院,秀才已经有二十来个,童生更是有近百个之多,来到秦钧这里的有七十多人,尽数带着甲胄与战马,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骑军。
猎杀苟乙人,是秦钧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为的就是让新来的见识一下血与火。现在的他成为了县令,不能到处乱跑了,身边又需要足够的武装力量,因而只能带着他们去更西面的地方猎杀那些化外之民。至于这么做会不会让人参奏他一个擅起边衅罪名,他是一点都不在乎。
皇帝可是开国皇帝,只要自己不打输,不被人撵的到处乱窜,就不会有任何的过错。北面的拉笪人已经被打的四分五裂,苟乙人早就畏惧不已,根本不敢集结大军来望沙城报复。
“驾!”
几十匹战马疾驰而出,朝着既定目标狂飙而去。
那群无辜的苟乙人正在庆祝着什么,从没有想过灾祸会突然降临,可怜的他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这群该死的恶徒给杀了个精光。
敢反抗的被乱箭射死,不反抗的也被捕缚后扔进了矿坑之中,过上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这群该死的恶鬼,在这篇土地上游荡,肆意捕猎那些敢于出现的苟乙人。他们成为了歌谣之中的恶鬼,警告着胆敢过来的苟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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