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生睁开眼,望着自己掌下的泥土。那几个字他没有说出口——可半息,太短了。短到像一根头发丝落在水面,还没来得及看清波纹,便已沉了下去。
白鹿像是看穿了他未出口的话,只淡淡道:“半息能变成一息,一息能变成三步。你阿爷第一次教我的时候,我一整个下午没有踩到过半次。你用了六回。不算丢人。”
孤生抬起头,望向她。白鹿已转身走回石边,坐下了,没有再看他。可她方才那句话,像一颗石子投进静水——阿爷。她叫那个人阿爷。他低下头,将双掌在泥土上缓缓按了一按,没有说什麽。
那是同一夜,楚军屯营的帐篷之内,三更未过。
项厉素来醒着——见过他的人都记得这一桩事。与勤勉无关,也非当真无需安睡。只是他的睡眠极浅,浅得像是随时在等一个消息,等了整整二十年。那份随时醒着的习惯,早已长进了骨头里,连梦都不曾有过。
帐内唯有一盏瓦登,孤焰低垂。他坐在地图案旁,将纪寂的文书细细读过一遍,放下,未再重翻。信纸的摺痕里还夹着秘卫司的暗红蜡印——那是郢都的章程:查人归秘卫司,杀人归司命队,两衙素不相统,只在北境用兵之际,王命特许他一人得同时调用。纪寂那一路秘卫,缉查、盯梢、追蹑都算得上好手,可要论把人从这片荒原上截下来,还得靠他自己养了多年的刀子。
信中所载之事,他早已在脑中盘算过了;案上这张纸,不过是在确认一桩他早已算准了的事。
项厉四十三岁,身形偏瘦,站着时肩膀略窄,没有寻常武将惯有的那份气势。可凡是见过他的人都明白——他根本无需那份气势。那双眼睛,不亮,不慌,望向你时,像是早已把你放进了心底的一个格子里。你尚未开口,他已知你要说什麽;你自以爲还在斟酌的事,他早已把三步之後的结果算得清清楚楚。他走近地图案时,整座帐篷内的空气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按了一下。副手立在帐口,下意识咽了一口气。
“越人见了孤生,未曾动手。”项厉道,像是在诵读一行文字。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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