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我并不是不愿称他为小叔,但比起“小叔”这个称呼,我更愿意叫他“哥”。因为他的脸长实在过于稚嫩,欺诈性十分强烈,我总以为他比我大不了几岁。
我们就这样迷迷糊糊、不清不白的过日子。
不清不白指对瓷的实际年龄和脸的形容,并无其他含义。
绝对没有。
我记得在一切不对劲前,我们一起去爬山。
我已经和他度过好几年了。他喜欢喂我,这几年间我长的很高,可以把他圈怀里,下巴搭在他的头顶轻轻摩挲,再像小狗一样抱着他转圈。
山很高,可能是因为后遗症,我们爬了才将近三分之一,他就停下扶着我的手臂,微微喘气,说:“小塞,休息一会吧,我有些累了。”
我看看山顶,又看看旁边的人,故作思索一会儿,直接索性拦着他的腰横抱起,像骄傲的狗狗,说:“没事,小叔。我不累。”然后抱着他跨步狂奔。
山上略微陡,虽然我跑的稳,但他还是尖叫一声,接着紧埋近我的肩窝。
我跑了近五分钟,找到个矗立在山路旁的亭子,轻轻把他放下,露出笑脸。我感觉我是求夸奖的狗狗,若我的身后存在条尾巴,定是旋转的如同螺旋桨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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