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他妈爱他,也真他妈想杀了他。

        生在金三角北陲,我自小闻着毒品加工厂飘来的恶臭过活。家乡群山连绵、密林星布,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大片犯罪沃土。在我出生的村寨,完整的贩毒链延续了七八十年,我们一族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贩毒世家,父母先是我的长官,再是我的监护人,我是家中幼子,却不愿意消遣度日,非要闯出名堂不可。

        村民皆信残暴与生俱来,即便某个黄毛小儿将沉重的步枪夹在腋下,无师自通地扣动扳机射穿他兄长的胫骨,霎时间血肉与碎骨沫横飞,他们也对这样残忍的场面感到习以为常。我站在柴堆上,一脸欢快地望着大哥打滚哭嚎的模样。

        目睹了一切的父亲唤我过去,伸出双手捧住我的脸颊,用粗粝的拇指把我的眼皮掰得大开,看着我的褐瞳大笑道:儿子,我在你眼中看到了穷凶极恶,跟你的先祖一模一样。

        不久后父亲将传家的骨戒赠予了我,骨戒贵重,其实只不过是人体残骸,来源于先祖爱妻的髌骨——作为禁脔的她多次逃跑,直到先祖射穿了她的膝盖,剜去一块被洞穿的骨头制成保护符,用来护佑领主及子孙后代,助他们作恶多端——听上去确是浪漫又疯狂。等年龄大了点,我扩了耳,将骨戒嵌入一边耳垂,省得冲洗满手滑溜溜的血液时戒指总会脱落,烦人得很。

        成年后我漂泊在外,说着异乡话,做着本乡事,彻底融入了邻国虬枝盘曲的地下犯罪网,毒品走私、赌博、诈骗、人口贩卖,可谓是无恶不作、暴戾恣睢到了极点。

        我沿袭了父亲的一波地下军队,经过二十年的积累和锤炼愈发声势浩大,视公检法系统于无物。短短的时间里,我赚了凡人十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财。既然如此,四海漂泊、无所依傍又如何,我快活度日,恶种的生涯注定盘桓于密林与海洋,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总会有无数潜藏地底的生灵,等待我去收割钱财与灵魂。

        旧时我穿梭在自家后院,无忧无虑,与风中摇曳的红紫色罂粟花嬉戏。对我而言,世间哪里都是游乐场,就连腥臭泥沼也能开出绚烂华美的恶之花。我们一家是亡命之徒,从不消沉,也从未萌生改邪归正之心,一旦来到新的居所,我们便会迅速构建起一座广阔的花园。

        而我的阎正,他就像那些姹紫嫣红的罂粟,被割破肌肤榨取胶汁,融入泥土后反倒成了自身的肥料,致使土壤越种越肥,花也阴魂不散地谢了又开。初见他时我哑口无言,怎会在凡间得到他冷傲的回眸,当真是惊艳无比。我步履紧随,直到将他搂入怀中,异香扑鼻而来,我试探性地咬上一口瞬间如遭雷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铁定完了。之后的日子里我对他日思夜想,渴望与他纯洁的胴体进行销魂蚀骨的交缠,终日飘飘然忘乎所以。大哥说我被灌了迷魂汤,堂堂毒枭,毕生所求皆是一介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好似谁往我骨头上镌刻若干红字,得到一句无法泯灭的“是生是死,非他不可”。

        阎正追了我十年——每次想到这我都忍不住发笑,这闷骚的疯婆娘竟缠了我整整十年。久到装了义肢的大哥都跟我打趣,说那娘们是不是想弃明投暗当我的毒枭夫人,我大笑着扇了那弱智一巴掌。阎正骨子里流的都是养育他的平民百姓的血,世间没几个像他那样持正不阿之人,退役了还投身大义,誓要把我捉拿归案,也不知他拖着破败的躯体手无寸铁地孤军奋战能成什么气候。

        但话说回来,若阎正娇滴滴地投入我怀抱,我反而觉得败坏兴致,偏得是抗拒的、绝望的、已死相逼的他才有韵味。他的执拗与孤高本性最惹人垂涎,黑黢黢的眸子里盛满了对我的深恶痛绝,巴不得将我大卸八块。

        遗憾的是如今的他是残破之身,根本无法伤我分毫,我俩的猫鼠游戏到了末期,已然演变成我单方面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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