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宅邸里的人,哪个不怕老爷。

        平日里慈眉善目,胡髭下丰润的双唇似笑非笑,往太师椅里一坐,与邀请的三五好友品茗论道,相谈甚欢时没了架子,还以为他是什么温柔敦厚的老学究。待会谈结束,外头阴沉的天色就降到他脸上,老爷的气从来是撒不完的,他一声怒斥,所有奴仆都跪在地上吓得发抖。

        人命本就不值钱,更别提老爷不喜欢的,都死了才好。

        大太太是个没脑子的,竟和人私通,遭受软禁期间奸夫被乱棍活活打死。正值春日,花园里草长莺飞,阵阵微风挟着血腥气拂过脸颊,老爷坐在一旁漫不经心地欣赏了全程,嗅着手中佛珠散发的一点暗香,末了给我使了个眼色,茶色圆镜后的秀眼显得他分外无辜,仿佛一切与他无关,可那漆黑眸子里翻涌着毒潭泥淖,巴不得一切不称心的事物通通溶解腐化了。我会意,吩咐那些莽汉把惨不忍睹的尸体拉出去,省得败坏老爷赏春的兴致。

        不久大太太病逝,尸体被丢在那奸夫所在的乱葬岗上,也算圆了那对狗男女的夙愿。事实上大太太真正的死因只有我和老爷知晓,是我自作主张,用一指甲盖砒霜混入茶水让她香消玉殒,换来了老爷的清净,老爷还夸我机灵,懂得看人脸色。那是自然,我从小被老爷收养,当狗当惯了,就算老爷不说,我也能将他的心思猜出大半,大太太惹老爷不快,死算便宜她的了。

        让我不解的是,那个死去的婆娘留下的贱种却能活着。老爷下令烧死她的当晚,林婆动了恻隐之心,没把那个奶娃娃丢进火坑里,犹豫不决时被老爷碰见了,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撞到桌角昏死过去。那时我走过去把她怀中的婴儿抱起来,没等我开口请示,老爷便将佛珠挂在虎口上,朝我伸出双手要抱孩子。

        我连忙将那温软的一小团放进他怀里,孩子也不怕他,咿咿呀呀乱叫,还伸出小手摸他的脸,老爷温柔极了,露出母亲那般慈爱的微笑,细着嗓音哄她睡觉。

        “有意思,留着吧。”

        抱了一小会儿,老爷就厌了,转身把孩子往我怀里一塞,饶是已经习惯了老爷的喜怒无常的我仍感到猝不及防,幸亏我眼疾手快,否则摔坏了老爷的玩具就不好了。

        如今府里没了那些莺莺燕燕,哪里都是清一色的墨色与褚红,像极了老爷的心肠。老爷视人命如草芥,妻妾要么被他逼死要么被打死,对爱人尚且如此,对奴仆更不必说了,我能活到现在也算是福大命大。

        自从大太太死后,苏州特工站站长周知非频频上门拜访,说是来宽慰老爷,但谁都不信。我对那个笑面虎的印象实在说不上好,尽管他长得像极了老爷,可那脑满肠肥的模样和老爷清心寡欲的精瘦体态迥然不同,想必平日里过着酒池肉林的生活。一身西服盖不住丰乳肥臀,还把衣摆撑成裙摆似的,坐下的时候甚至能听到布缝拉扯的声响,马甲将腰身勒得死紧,不知平时崩掉了多少颗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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