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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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肯斯坦知道这不太对。他喜欢莱杰罗永远不会回应的感觉。

        他敬爱他的全部,外貌,品性,地位,尤其爱他不爱自己这一点。他是他的主宰,是他的全部,是神坛上的全知全能,甚至是众星捧月的大贵族,他不会属于他,不会对他产生主仆之外的牵挂,他落在他身上的眼神就和在看一支夕阳下的芦苇一样。这样就足够了。这样的他才是他心中的主人。他全心全意地将剩余的生命与时间献上,对于被允许成为他的仆从,他永远感激,这是他能承受的来自于他的最大程度的荣幸。

        他热爱在古堡里的清洁工作。他本可以偷个懒,运用与主人签约得到的力量,一次性把灰尘扫个精光,但他没有,他佝偻着腰,跪趴在地板上,两个膝盖磕在冰冷的石砖上,一点点蹭着前行,城堡一点一点变得干净,他揉着身体里新生的酸痛,从辛勤的付出中获得莫大的满足。是的,他也热爱疼痛,他欣赏疼痛赋予他的价值,他总会为那些殉道行为感动,他期待死亡赋予他的信仰厚重的意义,这是证明它的唯一方式。

        主人是他的全部,这意味着除了他,他一无所有。他的人际关系都是他带来的,那些是经常去拜访他的家主与访客。他曾以为他的奉献会一如既往,至死方休,然后让他来结束他一文不值的生命——他知道他会走在主人前面,人类的身体不如他的,他注定会先一步衰老。但他没想到,宁静的生活如此短暂,他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一离开就是八百二十五年、三十万一千三百三十一天。

        狭窄的社交圈让他的隐蔽变得容易,他离开了洛凯道尼阿,重新回到人类聚居的社会中。可笑的是,他这才发现,他融入不了他们,也回不到过去了。他看着一代代人类在他身边出生、衰老、死去,看着一个个朝代变化、权力更迭,只有他孑然一身地活着,刻骨的孤独如影子般如影随形,惩罚着他,这一切犹如天谴。他不是没有交过几个朋友,或者伴侣——如果要用人类的感情关系去定义的话。但他发现,眨眨眼的工夫,那些寄托了他挂念的人类就消逝了,大多数在消逝之前就先一步离开,他们怨毒地望着他,咒骂:为什么你永远这样?为什么你不陪着我?为什么?他痛苦而歉疚,第一次对他们产生了羡慕,他发现死亡是给生命镀上最终价值的东西,而他被剥夺了所有权。

        他也想过回到洛凯道尼阿。那里生活着不老不死的血族,他们无悲无喜,遗世独立。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曾以为他喜欢那里,却发现他喜欢的只是那里有他。于是他又回到了人类的国度,不属于这里,不属于那里。

        他一路东行,沿途遇见各种人类的建物,大如教塔,小如神龛,人们通过这些通往异界的入口,与神灵交流,寄托乞求与期盼。他眼见着那些人离开的时候,脚步都轻了。他已有了自己的信仰,否则他也会拜遍天下的神,向所有生灵乞求一场重逢,他想。

        他发现许多人类和他有相似的心理——孺慕永远不会给予回应的人。那些人类的做法是燃香、做法、筑塔、歌颂、祷告。也许声音传不到他们信奉的人那里,但他们彼此听见了。他们互相鼓励,沉浸在奉献的幸福中。而他不同的是,他是一位孤独的神明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信徒。他发不了宏大的祈愿,便将那些心情诉诸笔端,向他寄出一封封永远无法得到回复的信。有一天,他出远门回家,发现家门口堆满了牛皮包裹的信笺,那一刻他的心脏久违地狠狠跳动了一下。他来不及进门,就矮着身子蹲在角落,抱起它们,拂去灰尘,拆封一个个口袋,发现那是原封不动的退件,驿站忠实地保存了它们。虽然一切都是意料之中,但那一瞬间,他哭得泪流满面,嚎得声音嘶哑。

        自己写信给自己收的习惯维持了一阵子。人类世界变化太快,他时常幻想他还在他身边时,会是什么样子。他会继续用羽毛笔写书信吗,还是垂青那些金属传声的时兴玩意。人类无法遗传记忆,他们发明了由长辈教授晚辈已经验明的知识的模式,幼崽们围在一起争相复诵,他要是看到了,肯定会很喜欢——他一直欣赏人们努力的样子。

        他曾忧伤地怨恨过他。他本就从腌臜中来,他信任他,任他一手净化,却又抛弃他,让他在人世间茕茕孑立,再也回不去,也放不下。然后他抡了自己一个耳光。对不起啊,主人,我竟然这样想。

        他开始学习人类每日做晨祷和晚祷。在他再也感受不到回应的干涸的精神连接中,他这么汇报,主人,今天我巡视了您的领地,这里一片祥和。晚上我去回收了一份地契,我预备在东方建立一处庇护所。现在流离失所的人越来越多。虽然我认为帮助他们没有多大意义,几十年后,他们终将在战火或病痛中化为灰烬,但我想,这是您会帮助的事,那么我愿意替您去做。晚安,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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