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靠近,越发现日常也会发光——
尤其当他把「明天」悄悄排进你手心的尺寸里。】
周日早上九点十二分。
风有点软,像被预先晒过。我一出捷运口,就看见他站在那棵枫香旁,白衬衫、深灰外套,袖口整齐折到手肘。看见我,他只抬了抬下巴,像一句无声的「来」。
「早。」
「早。」
他接过我的小包,顺手把我往内侧带,动作自然,像呼x1,不用商量。
我们去吃小巷转角的早餐店。他替我点了温牛N、半熟蛋与烤吐司。N香升起时,他把杯口转到我习惯的角度,只淡淡提醒一句:「小心烫。」
我嗯了一声,偷看他——他今天的睫毛特别乖,光一落,像每根都绑了小结。
吃到一半,他突然开口:「下午想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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