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觉他可爱,不是那种用做平庸替代词的可爱,是聪慧、灵动和不平凡。他时常像只圆润的白鸽在我们身边和我的脑子里飞来飞去,并不在乎天气或是景色如何,自顾自地用翅膀拂下空气中的浮尘,却又从来不见他降落、歇脚。
短短一个来月,我见缝插针拾起他的几片残翅断羽,自以为将整片天空都攥在手里。
他就是那样的。团里的年轻小姑娘大大方方拉他去景点门口合影,他也不推拒,很顺畅地融入她们其中。双手握着跨在肩头的双肩包背袋,笑眯眯的,圆圆的脸蛋被挤出一个很可爱的弧度,圆领的文化衫松垮地坠在他身上,转身的时候漏出一截奶白色的后脖颈,像一段生嫩小白菜的菜根,薄薄的皮兜着水液,在南方的烈日下变得醇厚,化做一截白玉。
我一下子就被晃到了眼睛。
最近几年,自从女儿降生后,我的妻子曾有多回责备我不顾家事,不知分寸。我深知问题不在于此。我的妻子——一个温婉贤惠的南方姑娘,已经在极尽她所能摒弃委婉的方式,满怀痛苦地暗示我她已失去对我的爱的充满信心的把握。
我深知问题不在于此。
答案在于何处连我自己也无法判断,我为此很是沮丧。感情的缺陷也许是天生的,也许根植在一个人漫长的过往当中,我更倾向于相信后者:万事万物总要从某一天开始慢慢变化。可能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日常的开端,此后每天的轨迹都无法与熟悉的轨道再次重合,甚至整个人都变得极度陌生。
我想我的妻子就陷入了这样的惊慌之中,以至于有天她突然我问要不要带着女儿一起去旅游,她是那么神色自若,但我却看出了她被汗水打湿的内衣肩带,又想起了堵在浴室下水口的一团无序的黑发她那么年轻、那么善良,我无意拆碎保护家庭的婚姻围墙,便一口答应下来。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果我的生活会猝然断裂,在故土和异乡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小时候就知道,敢于在这个世界上裸身体徒步行走的人是无坚不摧的人,因为自身怯于如此行事,便知道该事的难能可贵。我也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可是当我见到他,我想,他简直像一团五彩斑斓的空气,像一个五彩斑斓的宇宙。细枝末节的琐碎和古书上所说的大道归一的领悟之间的关系,如同魔鬼往往说的一些真话,如同他的单纯和世故、真诚与机敏,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对应关系。
他,不过是本色的他,送到我们面前。他的人生只不过是他行走着的影子。毫无疑问,我被他吸引着,目光追寻他,气息追寻他,一切都追寻他。我琢磨每天的衣服穿什么,每当我挑选出一套之后询问妻子的意见,她便会有些不自然地替我做出决定,眼里还残留些少女的羞赧,转过身不让我看见她上翘的嘴角。
我没否认,这是美丽的谎言。
好像就在一夜之间,我骤然变得笨拙。我们坐在摇摇晃晃的大巴车上,停车后他一边招呼着大家一边起身抓起膝盖上的夹克外套,将一只手伸进袖子里。我也站起来,替他把另一只袖子穿上。他注意到我的动作,挥着手里的小旗子还不忘转头看我一眼。很有肉感的嘴唇合成一条缝,抿一抿便成了有些夸张的v字形。我离他很近,好像能听到他鼻子里喷出热气的声音,呼到我胸口便凝起一团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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