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历史小说 > 寒门崛起 >
        “你们是不知道啊,这次我和大川去山里,去查看次下的套,没想到碰到了这个家伙。”朱父说的时候,看了看那头黑灰野猪,还有点后怕。

        “咋山外围也不安全了?”陈氏也是后怕不已,“那咱以后要不别进山了。”

        陈氏一句话出口,明显看出小四婶和祖母脸不高兴。祖母也真是的,朱父也是你的儿子啊,怎么感觉没把父亲太放在心呢。这可能是排行老二的悲哀吧,第一个孩子是爸妈的心头肉,爸妈第一次做父亲惊喜宠**全部都给了他;第二个孩子呢不同了,有了第一个孩子,父母的惊喜大大降低了,第一个孩子已经在心里面占据了很大的位置了,留给第二个孩子的位置没那么大了;当然老幺有不同了,像四叔,老来得子,又是最小的,父母肯定格外疼**。

        朱父却是一脸不在意,憨憨的笑着说,“那用那么紧张,这次也是意外。这头野猪可能贪吃蜂蜜,啃了一个马蜂窝,让马蜂一顿蛰,蜂毒让它失去理智了吧,一头撞进了我下的套里,逮个正着。我们正好赶,没察觉套里有这么一个大家伙,它突然冲过来,我们没防备受了点小伤。”

        其实当时的场景远远朱父说的要惊险的多,朱父下的套在灌木丛,隐秘,朱父和大哥朱平川靠近的时候,这头野猪嗷一下子突然冲出来,要不是朱父眼疾手快将朱平安扑倒在地,后果不堪设想。这个灌木丛里下的套不是捉野猪这种大家伙的,要不是野猪贪吃蜂蜜了蜂毒,这种套还捉不住它呢。几种因素的一起作用下,这头贪吃的野猪成了朱父和大哥朱平川的猎物。

        因为野猪体型大沉重,朱父和大哥朱平川费了好大的劲才一点点将它弄下山抬回家来。

        虽说受了点小伤,但是有这么一个大家伙,还是让人觉的很高兴的。

        “老二,你明天把这大家伙弄到镇卖了去,肯定值不少钱。”祖母对着肥头大耳的贪吃野猪很是满意,家里正缺钱呢,于是催促朱父明日去镇卖了野猪。

        “好的娘。”朱父点头答应下来。

        野猪瘦肉较多、膘肉较少、口感好,富含各种氨基酸和粗纤维,尤其是亚油酸含量高,它保持了猪肉质鲜嫩、野味浓郁的风味特点,又符合人们健康饮食的要求.甘、咸、平,大补的很。所以野猪肉的价格是普通家养猪的好几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