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余晖,我踩着夕阳的尾巴走进校园,昨晚太累了,在店里忙着工作,几乎没有一刻停歇。现在这个点了,错过了好几节课,好在那几节课的教授不常点名。

        人天生下来就要带有一定罪孽的,我清楚而又认真的知道。如果没有高考,我将成为社会最底层的渣子。

        可现在,望着夕阳下的校园,日暮的钟声回荡,巍峨而庞大的建筑屹立,旁边是涓涓细流,阴阴郁郁的林丛,学生们见怪不怪,你笑我闹的各奔自自己的去处。我敢发誓整座校园,我是最重视,最喜爱它的一个,喜爱这里的人,这里的事,因为这是我生命中最鲜亮的颜色。

        回到宿舍,我给室友带了饭,听到他们不约而同得回答,谢谢小朗。我笑了笑,坐在椅子上,拿过室友给我带的笔记。

        “凛哥呢,怎么只见笔记不见人?”

        “他呀,出去了,就跟你一样陪自己女朋友,你是周六周天不见人,他是天天不见人。”

        我心下不得一动,顾凛什么时候找了女朋友,他不是gay吗?

        “小郎,别谈顾凛了,谈谈你。”陈霖搂住了我的肩膀,脸上挂着挪揄地笑,“说说去哪里了。”

        其实陈霖靠近我时,我身体便有点紧缩,好在不明显,可陈霖撘我肩膀那块,昨晚才被烟头烫过,被打过,青到发紫。

        我到吸一口冷气,露出你懂得的微笑,“还能去哪,”站起身,反搂住陈霖,不着痕迹推开他的手。“当然是逛街,去莲花巷,钟鼓楼,赏夜景,吃小吃,看电影,你懂得。”

        “哇偶,真丰富,我等单身狗真的是难以想象。”陈霖故意对我做那种扭胯动作,还冲我抛个媚眼,“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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