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打他都是轻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先穿袜子再穿鞋!先当孙子再当爷!
林彻刚来燕京时的那几年用行动把这句话给演了一遍又一遍。
他是从小人物爬上来的,孔叙十九岁的时候林彻还没在燕京站稳脚跟,他游走在筹光交错的名利场中,低眉顺眼的陪着笑脸。
他不确定孔叙得罪了什么人,但春上的招牌已经响了,来这里消费的客人非富即贵。
孔叙得罪得起,但他却不一定。
所以他给人请了回来,真得罪不起,那就当他林彻给人赔不是了,要只是一般富贵,也当做交朋友,卖对方一个面子。
毕竟春上有门槛,一般人还真进不来。
可惜啊,上天并不眷顾孔叙,她得罪了了不起的大人物,林彻带着孔叙一露面二话不说就是两个大巴掌扇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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