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阮灯匆忙打断傅初霁的话,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用筷子夹了一颗香菇放到傅初霁的碗中,“快吃饭吧,等会儿吃完送我回学校,我想睡觉了。”

        现在别说是去医院了,阮灯连小诊所都不敢去,那个疯狂的男人极为聪明,没有在他暴露的肌肤上留下任何痕迹。但如果掀开衣服查看他雪白的身体,就会看到满身情爱的痕迹,他的身上布满男人咬下的深红色牙印,乳肉上还留有数不清的吻痕,腰间和腿上还有大块青紫色的痕迹,浑身上下被折磨得不像样。

        可是只要穿上衣服,他就会被男人粉饰成没有遭遇过强奸,更没有经历过性爱的样子,从表面上看,他还是那个干净如白纸的少年。

        阮灯趁着傅初霁低头吃饭时,问道:“对了,你昨晚说要跟我谈什么?”

        傅初霁慢吞吞地咽下食物,抬头时眼中带着几分阮灯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在寿喜锅热闹沸腾的咕噜声中,他的声音略显落寞:“那天在车上,我的意思是,无论作为你的小妈还是哥哥,你喜不喜欢我都无所谓的,我……我很开心能跟你成为一家人,但我没有要强迫你喜欢我的意思。”

        阮灯愣了一下,仔细回想了一会儿,才记起傅初霁的那句“我会永远当你最喜欢的小妈”。

        不知为何,“喜欢”二字再次在两人之间造成乌龙事件,只是这次误解的人换成了傅初霁。

        而阮灯也不会再次因为这两个字陷入苦恼的暗恋迷途当中,迷失心的方向。

        如今他在一夜之间被弄得伤痕累累,哪怕是一点点欢欣的喜欢,他都要在疲惫当中考虑几分,甚至是吝啬于分享。

        阮灯回过神来,笑着摇摇头:“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我们能够成为一家人已经是难得的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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