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末是个入乡随俗的人,适应能力强大,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暂时跟着黑狼加入狼群的事情。

        因为没有换洗衣服,干脆浑身几乎赤裸着一身白嫩的皮肉,在春天暖和的太阳下躺在大石头上,放松的完全贴在上面,慵懒的像个树熊一样,反正这里也没人看见。

        除了遮阳的布条遮眼,还有就是破烂的衣服,勉强遮住下身,其他的都在阳光下无所遁形,背后腰间椭圆形的褐色胎记都若隐若现,和胳膊上的疤痕一起成为了他身上的两道缺陷。

        其实也不算,普通的疤痕和胎记罢了,只是点缀在一身白白净净的皮肤上,难免让人有些可惜。

        “队长,我想吃林晔的果子了。”,感受到旁边的气息,程末拉下遮眼的布条,被太阳晃了一下眼睛,难受的眯起了眼睛,眼睛侵出了一层生理的泪水。

        软着声跟一旁的黑狼撒娇,抱着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不放,可怜兮兮的看着它,“好不好嘛?”

        头上秃了一块的黑狼认真的盯着他的眼睛,程末睁大了水润漂亮的大眼睛回望,对着它眨了眨眼,歪了下脑袋,怎么了吗?

        最后它叹了口气,果然伴侣不好养啊?黑狼落寞的转身给他拿果子去了,不答应显得它这个伴侣很没用,答应了来回要跑个一小时,它又不放心,唉~。

        突然,它警告的视线撇过草丛,气愤的喷出了一口气,然后快速的跑了开去,准备回别墅拿东西,还有伴侣未来几天的口粮,毕竟它也不会做饭。

        程末松了口气,看了一眼草丛里黑色的蛇尾,无奈的躺回了石头上,盖上眼睛继续休息,总算是支开它了。

        都打了两天了,毛都快秃了,都不准备停手,这俩都傻了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