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起头可真糟。尤其是对方还摆着一张人畜无害的笑容。
「正确来说,我们没有见过面。」我不耐烦地挥挥手,然後说:「你是怎麽找到我的,就我所知,我在那个论坛登录的地址已经变成了一个垃圾掩埋场。」
马杜尔又笑了下,这并不是那种令人厌恶的笑,纯粹只是想让人安心下来而微笑。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我认出亮彩粉红sE的封面,是去年的《玩美nV人》。
「你的名字在这里。」他翻开了其中一页,用手指向专栏作者的姓名标示:「跟你的照片。」
我附身看了下,内心唯一有的念头是这照片怎麽可以把我拍得那麽丑,我明明就有拜托摄影师修我的眼影,结果成了什麽鬼样子。
接着,我又抬头看向马杜尔,用某种厌世加上有些恼怒的语气说:「的确我们有透过照片见过大家的模样,可是过了十年,你竟然认得出是我?」
「认得出啊,」他认真的说:「不过你b我想像的还要更瘦,然後更矮。」
冷静,薇薇安,这家伙不是你的交往对象,不能只用一句「分手」就眼不见为净。我深呼x1一口气,十四岁的我的确有点胖,不,是有点肿。但这家伙竟然认为我十年都可以保持这样,让我想把刚端上来的冰美式整个砸到他头上。
「你有什麽关於班森的事就赶快说,我工作很忙。」
这当然是骗人的,但要我选择在这里喝咖啡和回去被萝斯g谯,我宁愿是後者。
马杜尔又从他的背包里拿出笔记型电脑,我认出这台是苹果老旧的型号,感觉好像从大学就一直用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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