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定要离开这里。她当时想,她一定要走得越远越好。
她走了就没再回去过。那个男人数罪并罚最后被判了死刑,他的骨灰她也没去领。
那天之后,李佩央就没有了家的概念。她开始流浪。她只有容身之所,这个地方可以是医院的走廊,也可以是只有一张床的阴暗潮湿的房间。她的母亲躺在床上,她在床下地铺打着手电筒背书。
十六岁,她在饭馆端盘子,一个喝醉酒的客人想摸她的手,被她拒绝。时隔多年,她又挨了一巴掌。
但在警察局里,她还是为了一千块钱,签下谅解书,放过了那个人渣。
那时起,李佩央就明白,这世上有很多看似完美正义的选择,都是假象。
人在当下做的选择不是看他们最想要什么,而是基于最需要什么。她那时需要钱,后来需要一个接触前沿研究的机会。
......
她的身世背景,他当然都调查过。但他得到的,和大部分人看见的一样,不过寥寥几行字,半页纸都不到。
却是她十八年难熬的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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