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让别人知道我不是个自恋狂。

        我恨Si自己了。

        只会听别人推荐的老歌,点进歌手的页面,挑一首最有感觉的曲风,分享到限时动态,我会说:「对啊,我从好久以前就喜欢他了。」

        我按下打火机,第一下、第二下,第三下,直到学会用手遮住空调吹来的风。

        那时我认不出自己,习惯用第三人称书写。

        我开始试着像那时候写作。

        她把她认不出自己这件事当作一个秘密。她装作豁达,把房间扫视一圈後cH0U了一口菸,象徵X朝着烟灰缸点了两下,菸灰不够长,没掉,她累了,她刚葬送她的前半生。说过了。言语好像无法描述她有多累和现在的情绪开玩笑的,她是文字工作者,她终其一生就是为了描述,如果无法做到她的生命真的应当在此终结。她在某个时刻就疯了,宁愿自己解离出另一个人格,从此躲在那之後,一辈子都不再现身,活在想像里,被虫啃蚀,她不想活下去了,如同她家门前那些早仅剩躯壳的树g,普通的台风还好,剩下的呢?树在倒下时会在意自己毁了多少人的人生吗?她是被自然环境所迫,请别怪她,她总有一天会放下一切的,包括自己的人生。

        嘿吴昕仪,你会好起来的,我们都好起来了。

        我的电话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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