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综合其他 > 野风 >
        男人大概握得很紧,才会被玫瑰的荆棘刺破了皮肤。

        显然,这支玫瑰被爱着。

        我依稀记得,今天是3027年7月15日。

        我跟在冷恪清身边的第十二年。

        我第一次见到先生,是在一场必败的擂台上,我差点死在那儿,是先生救了我。

        我失血过多昏迷了,醒来以后,就是在这座别墅里。

        这里是我在r城记住的第一个除了地下黑拳场以外的位置。

        我后来知道这条路叫枫林路,名字很好听,但没有先生的名字好听。

        先生对我很好,他让我住在这里,还让人教我枪法。虽然有时候他对我也很严苛,如果我哪里没做好,还会挨打或者被罚跪,但每次到最后,先生好像还是会找由头放过我。

        但他总是很忙,平日里偶尔见到他,除了在吩咐事情,就是在书房里看书。我几次想上前和他说几句话,却不知道说什么,我怕惹他不高兴。

        先生还收养了一个义子,叫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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