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天意靠得很近,鼻尖和鼻尖厮磨,嘴唇和嘴唇温存。她的话像唱歌一样轻快:可我还是觉得不够了解你。
偶尔装作屈服没什么不好,孙惠然问:你想知道什么?
邢天意翻开某一页:这里说血族喜欢折磨猎物,因为恐惧会让血液变得更加美味。但你没有折磨过我。
孙惠然:编的。
邢天意:可是写得特别详细。那后面讲的两个故事也是编的?
孙惠然:嗯。
邢天意:写书的人真坏。
孙惠然决定不告诉她,这一套两本的血族攻略是一百多年前的自己写的。
那时候她一头金发,在伦敦的面包街上有一间小小的写作间,从早到晚,面包的香气不断从窗户灌进来。血族的生命太过漫长,所以总有尝试新生活方式的充足时间,比如那时候她就尝试以人类的方式度过50年,最后依靠编写英俊血族与英格兰少女的爱情故事挣了不少钱。
《如何俘虏美丽血族》和《如何吸引英俊血族》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应女友要求而写的。这两本书让女友挣了许多钱,也最终导致她们分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她用银刀刺穿了女孩的心脏。
一百多年足够她的记忆更替两次,她已经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模样,但写书总用女孩为她起的名字: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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