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路之恒,自私,他从来不去考虑自己的想法,想要就要想做就做,没谁敢阻拦;自大,他本就是高高在上,以自我为中心要自己完全服从;冷漠,哪怕自己过去多么哀求他,他甚至连个眼神都不愿意给;无情,他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孩子,还要给念星以洗不掉的污名。

        这一桩桩一件件,让路之恒的劣性发挥到极致,也让自己变得胆怯、迷失、卑微和绝望。

        他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让自己找回远去的一点点自我,如今路之恒又要困住他,将他结痂的伤再次揭开成丑陋的血淋淋模样,可他不会再回头了,他们不可能再继续了。

        迟迟等不来黎乐的回应,路之恒心凉了一半,讪讪地松开了他。

        “阿乐我求你说句话……”

        他轻声唤着一经放手就立刻转身离去的身影,胸口突然一阵钻心的锐痛,好像有把匕首在他的身上留下一模一样的伤痕,每一道都深深的刻进皮肉里,没入骨缝中。

        他的小白兔跳出困了五年的笼子,头也不回的与他说着“再也不见”。

        第64章

        五年前,正在伦敦上学的路之恒跟随路老爷子出席一个当地老友女儿的婚宴……

        他至今都无法忘记那人一袭白衣坐在钢琴边,灵动的手指似蝴蝶般轻盈,在黑白琴键上翩翩飞舞。他戴着纯白的面纱,无意间往台下一瞥,却足够让他一眼万年。

        那是一双干净的没有被任何杂欲浸染的眼眸,清澈的像一汪甘甜的山泉,润物无声地潺潺流进他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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