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叫孟阳,一位叫屈重,我爹昨晚将我拉到他的书房中,对我再三交代:“如果那百濮王实在厉害,就不要和他硬拼,打仗是两国交战,又不是私人斗殴,傻子才会去钻牛角尖非要论个什么输赢。若是打不过,就想办法拖住他,这二位佐将都是爹千挑万选的,屈重经验老到,在指挥作战方面可以倚重于他,孟阳天生神勇,关键时候可以和他一道对付百濮王,还有你那位公子玦,虽然你以前常夸他聪慧过人,但在爹眼里,他还嫩的跟生瓜一般。此次对百濮一战,不算大战,派他去,怕是大王有意打磨,若是打磨不成,也不会对楚国形势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你也不要犯傻去跟他一起扛。”

        此番话,我听出了几层意思。这场仗不算大仗,算是楚王对公子玦的磨砺,我爹还以为我跟公子玦藕断丝连,所以害怕我犯傻,为了他非要跟百濮王争个输赢,白白丢了性命。

        恐怕公子玦请战让我一道去的时候,他都误会是我们私下“串通”好的……

        我兀自一阵牙酸,“生死与共”这件事,他还是留着跟真正的屈云笙一道慢慢研究吧,我回头望望那辆马车,满心满眼皆是留恋之情。

        说起来,我当初选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她眼下有颗泪痣,跟我家乡那位初恋一样,我觉得看着那颗痣,比较窝心。

        想起来,子玉的眼下也有一颗泪痣,不过浅的几乎看不见,等我征战归来,那颗黄花树会不会已经凋谢枯萎了,在一棵秃顶的树下比试,不是不可以,但意境好像会寡淡几分。

        第18章你如今是三军统帅,众人……

        公子玦制定的行军方针是千里奔袭,杀他个措手不及,所以整个行伍就跟脱缰野马一样急匆匆往前奔,直到金乌西沉,模模糊糊看不清道时,公子玦才传令三军停下来扎营休整。

        伙夫很快搭好了简易锅灶,开始生火做饭。三军当中,斗渤率领的若敖氏兵马在最前方开道,公子玦率领的王军在中间位置,我所带领的屈家军走在最后,若敖氏不愧是战场野狼,行伍素质极高,好几次和中间部队拉开距离,王军和屈家军不得不全力追赶。

        我被战车颠了一天,下车时骨头还“咯咯”作响,和我一道下车的屈重听见“咯咯”声,关切地问道:“四公子可还适应?毕竟四公子此前征战经验不多,一时之间怕不能习惯这行军打仗的苦日子。”

        我瞧着他一张老槐树脸,一路上都没有变过神情,不由得端肃起来:“无妨,多经历一次就多适应一次,穿上这身甲胄,我就不是什么屈家四公子,而是左军统帅,你也不要再把我当做四公子看待。”

        屈重躬身道:“是,末将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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