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铅华洗尽,露出一张水灵灵的漂亮皮相,安静的站在她儿子身旁。
光华夺目,温婉清丽,那双眼睛的尾巴带着细小的勾子,目光流转间能将人魂魄都夺了去。
她儿已经是生的俊美无双,是一等一的品貌,但这新妇往那儿一站,竟然比她儿子还要打眼。
余氏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瞧看他,见他实在是美貌无双,左右上下都是标志到了极等。
这往外一站,别说唱堂会了,贝勒爷见了都要端回去好好藏着。
好漂亮的一小孩。
余氏一边想着傻小子不知道从哪里跟了风擦粉擦成个鬼样,白白把漂亮的样子遮住了,一边又想,她厉家可真是捡了个大便宜,本来以为是个俗物,没想到模样这么漂亮,且不管品行如何,漂亮是真漂亮,当个漂亮花瓶都让人畅快。
余氏当下真心实意许多,用帕子擦了擦眼泪,连忙热情的抓住蒲遥的手,“遥遥,快过来,母亲忙着高兴差点冷落了你……”
她的手触碰到蒲遥的手的时候,心里一惊。
那手如温润的玉似的,竟然是热得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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