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迪望了眼客厅的挂钟:再过几分钟。
洛温顺着他的视线向上看,再落下来时,正好捕捉到一只分外眼熟的手。
皮包骨似的,既苍白又瘦弱。
这手正若无其事的将桌上的食物往大衣兜里狂塞,因为太过忘我,甚至没注意到塞进去了某些塑料装饰品。
手主人衣冠楚楚,只是面部化得五颜六色,让人看了便不由得想偏过头去,以免弄瞎自己宝贵的双眼。
洛温眯了眯眼,拍拍布兰迪:这不就是那位黑袍子?
布兰迪皱了皱眉:他怎么会到这儿?
洛温:可能没了经济来源吧。
大概是落魄到了某种境地,脱了衣服,就这么跑这里来蹭吃蹭喝。
这不是关键布兰迪摇头,他是人类,来这儿就相当于羊入虎口,很难出去。
这些人癖好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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