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修仙之人,凡人的伤口总是不容易痊愈的,一件奇丑无比的衣裳缝完,陆琰辰的手指到现在都还是肿着的。

        提起这一点,陆琰辰心气儿更加不顺畅了,直接把卫陌城放到了地上:“你带路。”

        他叉着腰气呼呼地说:“刚记起来,你的修为又没有消失,让我一个凡人抱来抱去,你也不害臊。”

        卫陌城本就衣衫褴褛,独自站到地上时,就像全天下怨气最重的小乞丐,不可置信地仰头瞪陆琰辰:“你,在和一个魔修提害臊?”

        魔修。

        所谓修魔,一入魔途那都是出了名的不知羞臊。

        譬如原本只是吊儿郎当的卫陌城,在修魔多年之后满口骚话、浪得飞起,好似打通了那什么脉。

        陆琰辰眼皮子一抽,不得不重新审视起这个人来。

        卫陌城已经成魔多年、名号遍布天下,可他对其的印象还停留在许多年以前,会潜意识觉得这个人与其他魔修是不同的,一时之间,暂时无法把卫魔头和其他魔混为一谈。

        卫陌城仰着脑袋观看陆琰辰发呆,虽说不满其拒绝抱他,可依他现在的身量,确实不适合纠缠。

        倘若拦在陆琰辰身前张开手,那就和一个求父亲抱的垂头稚儿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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