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跑呼吸间,他感觉自己似乎能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眸底的灼热滚烫的情绪几乎要化作实质。

        小区附近不远处有条很宽的江,似乎说是长江支流,江的两岸修了路,经常会有人去那散步跑步。

        闻牧之一路慢跑到江边,迎着那微腥咸的江风慢慢在路边跑着,风吹的他运动上衣鼓鼓的,也将他额前碎发吹乱,他融入人群中,又慢跑着脱离,一步一步地往前跑着,一刻不停歇。

        听到耳机里播报路程已达到五公里时,闻牧之的脚步才逐渐慢了下来。

        此时他身上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就连头发也未能幸免,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他的皮肤很白,经过了这一轮运动后,染上了一层艳粉,那张脸看着像颗半熟的水蜜桃。

        就在他撩起衣角擦汗时,一方干净的手帕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熟悉的手,熟悉的帕子。

        闻牧之不用抬头都知道是温廷礼。

        他面色不变,并没有伸手去接那方手帕,只是抬手用衣角擦了下脸上的汗,才抬眼看着温廷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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