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利齿獠牙,啃噬他干燥略薄的唇,吮咬他湿热的软舌,用犬齿刺破他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交换品味血的腥甜。
??还不够…
??我甚至想咬破他白皙修长,肌肉线条流畅的脖颈,从凹陷处舔吻到凸起,轻抿他的喉结,在他侧颈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孔洞。
??我是个不怀好意的盗猎人,目标锁定了矗立高山悬崖的山羚。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透过瞄准镜看到山羚麻木警惕的眼,它的头高高抬起,羊角威武不屈地竖立。它保持高度戒备,后腿不安地小幅度刨着硬土,耳朵尾巴来回摆,不放过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随时准备逃离,或是迎接一场,殊死搏斗。
??——“理智告诉我不能亲吻你,因为我是溺水的人,我还没上岸,还没学会爱。”
??现实里我尚从未越界,也没有直接触碰温良的皮肤,我道德告诉自己那是流氓行径,低俗上不了台面,会毁了自己坚持的理想认知和形象——我先入为主认为他吹了那么久的冷风,皮肤应该是冰凉的。别说越界,我甚至连安慰和刻意接近都显得冷漠,我需要保持我的高冷阴郁人设。
??我以为很多瘦的人会体寒,他们缺乏足够保暖的脂肪。
??但我错了。
??就像温良其实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强壮结实,他看似瘦削的身形和光滑细腻的皮肤下,是鼓胀着的薄肌,潜藏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形状漂亮。就像他的小臂,肌肉线条有起有伏,绕着尺骨桡骨勾勒填充,刻画出光下最有力的肢体,连淡淡的青筋都成为色情的点缀。
??我以为他的肉体温凉,他火热的体温却从肉体深处慢慢灼烧,点燃我的荒野,在我枯萎的脏器纵一把火,烧的硝烟弥漫,直至焚化我的多疑,哀思,直至一切灰飞烟灭,一切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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