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歌还是醒了。
不仅醒了,脾气还大。
“为色所迷,算不得英雄豪杰。”她赌气似的往外推他,一双眸子在月色下泠泠,带着冷,又带着艳。
她如今,真是越发知道怎么拿捏他了。
&闭了闭眼,却又认命似的睁开。他笑,似是无奈,又似是自嘲。他竟然带了一丝悲凉,俯身含住她的耳垂,是的,我就是为色所迷的软骨头。
他的吻渐次深下去,驾轻就熟地调弄着她的身体,看着她慢慢绵软下去,不由自主地加深了喘息。
他还能怎么样。他宁愿自己是为色所迷。
他是头畜生,是个罂粟田里跑大的野种,为色所迷,乱了分寸,醉生梦死,甚为符合他的身份。
他就该浑浑噩噩,没人在意,也不在意任何人,挖到黑心钱就跑到肮脏的地方,全花在滥饮和赌博上。整整一辈子,从出生到死,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渣滓。
他宁愿如此。也好过承认他是向她低了头。他宁愿自己是向她的身体低头。
他是一头畜生,从不想要贪恋什么有脑子有身手的英雄豪杰的美名。但即使一头畜生也知道,为色所迷要远远好过为情所困。
色有衰败日,而情,却是永生永世逃脱不了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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