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衙役看向林枫,示意他自行解决。
“大人在场,哪有你一个小丫头说话的份儿?还不赶紧退下!”
林湘湘并不惧林枫呵斥,只看向两位衙役面不改sE继续道:“大人,小nV读我朝《民律》第四编之定Si条,一曰见屍可定Si,二曰因故不归满两年者或无故不归满四年者,经至亲上请方可定Si。”
说的是,判定一个人Si亡的两种条件。一种是有屍T可直接判定Si亡。第二种是知晓其出事但没看见屍T,满两年人还没回来,以及不知道其是否出事也没看见屍T,满四年人还没回来,经由其至亲向府衙申请可以判定其Si亡。
“现如今,我阿爹虽出事未归,但亦无两年,如何能判其Si?林氏众口铄金,妖言惑众,依律是否可诉其诽谤?”
林湘湘目光灼灼,好似真的在询问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事实上,经过刚才她对《民律》定Si条的表述,又有谁会相信她不知道能不能提起诉讼?此时不过拿话堵两位衙役嘴罢了。
无知刁民和有知刁民,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前者可以糊弄敲打,後者却可能反过来敲打威慑公府之人!
套一句现代化,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很显然,林湘湘就是有文化的可怕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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