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大吼大叫的样子全然没有半点尊贵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爱而不得后,恼羞成怒的小狐狸,林煜心里波澜不惊。

        任池洵见他不动声色,他心里更委屈了,眼泪一抹,继续骂道:“先别说他绯闻那么多,外面谁他妈不知道他唯一开的一家娱乐公司里面全都是他的情人!那些小情儿还能在他手指头缝里得到一两个子,你呢?林煜?你他妈把自己都赔进去了!”

        这话说得不假,林煜现在可不是把公司交出去了嘛。

        林煜叹了口气,弯下腰,手肘搭在膝盖上,他语重心长地对任池洵说:“阿洵,你几岁了?”

        “二十七,怎么了。”任池洵抹了一下鼻子,又气鼓鼓地在林煜脚边盘腿坐下。

        好在地上有地毯,不至于冻屁股。

        林煜摸了摸他的脑袋,“你都二十七了,也谈了不少恋爱,至今都没搞清楚什么是爱吗?你对我是喜欢,喜欢和爱不一样,并且,你把依赖当成爱了,明白吗?”

        枕在膝盖上的任池洵抬起眼眸,冲林煜可怜兮兮的眨了眨眼,“那不一定,说不定你跟我在一块了,我就学会爱了呢?”

        林煜简直无语了,他深吸一口气,“阿洵,我已经三十岁了,人生的路已经走完一程了,我的这一程对你而言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不可能陪你一辈子,也不希望你承受失去爱人的苦。”

        任池洵知道他说的对,人的寿命不可和神魔同日而语,他也确实太依赖林煜,以前待在林煜身边的时候,他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少爷,无论闯了多大的祸,都有林煜保护他,他更是没离开过林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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