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成立联合白鹤新村村民自治委员会,重新选举村委会成员,从新一届村委会开始,由张文林出资成立白鹤投资公司,私人固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股权,由白鹤村村委固定持有百分之二十股权,由白鹤村全体村民以土地和现金等作价持有相应股份。
第三,给予联合白鹤新村相应的免税政策,在土地、资金、电力和交通等方面给予应有的扶持。
第四,三年之内,联合白鹤新村不对外宣传,不接受公开采访,不接受考察和学习调研,不见报不上电视。
这就是张文林提出的四点要求,第一点很好理解,目的是为了保证管理和运营自主,这对一个原本就是实行公民基层自治的村子来讲,这无可厚非,所以余江平和黄钺成基本上不用考虑就予以答应了。
第二条也很平常,这是人家很早就已经做过了的事情,现在只不过是放在台面上,改了个名字,得到公开承认和法律认可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点头也是应该的。
第三条就更明白了,如果仅仅是白鹤村改革的话,那张文林一个人就足够承担,但是现在组织上要求他主动进行扩张,把白鹤村做大做强,甚至出现一个点带动一个面的效应,要求获得政策方面的支持那肯定也是情有可原,答应。
但是第四条,不光是余江平和黄钺成不理解,就是胡德平也懵掉了,刘正方和汪华倒是没什么意见,因为现在事已至此,就是白鹤村做得再好也跟他们没关系,甚至百城都是看热闹的,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从内心上讲,更是两人政治生涯中的一大败笔。
不许宣传见报上电视,那他们还费什么劲,花这么大力气干什么?
“你说说,为什么不能见报,不能上电视?搞改革宣传是应该的,既能够鼓劲,又能够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支持,你有什么理由提出这样一条要求?”
黄钺成很好奇,张文林竟然会提出这样一条看起来理所当然应该坚决反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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