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身上倒腾出来的有两包烟,手机,一万块钱,一把伞兵刀,一个防风打火机,一个在敦煌火车站买的万次火柴,手表,口香糖,还他娘的有两个在酒店里顺手装起来的杜蕾斯,还有一大把瓜子,这些东西都是在我里面的外套上的,最外面的这件冲锋衣是队伍的,所以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看着地上的东西,这些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用处好像。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可以照明的东西。
我嗑着瓜子抽着烟,脑袋想着应该怎么做一个照明用的。
防风打火机是煤油的,我想着是不是给他拆了做一个小型的火把。但是这四处有没有什么可燃物。
我看着四周除了石头还是石头,眼睛落到墙上的汽车之后忽然灵光一动,或许应该在这车子上动点心思。
车座子并非皮质,而是那种纺织的坐垫,我看了心中一喜,这东西正好可以做一个火把。
忽然,又想起当时飞镜用骨头做的蜡烛后,觉得如果把那只青狼尸体上的又3弄出来会更好一些。
最后我把车座子点着后有做了一个临时的火把,这样就有了照明的东西了,在这里也就不再像刚才那样的害怕。
人类对光的依懒性,令我胆子大了很多。
殿堂里被篝火照的一片红彤彤,虽然不至于所有的地方都一目了然,但是也足够看清四周的一切了。
我打量四周,刚才虽然已经找了一遍,但是那时候光线毕竟不是很足,所以看得也有些的模糊,现在光亮大了看得也清楚了很多。
我最先向着那个洞的方向看了一眼,还好,那五个死鬼没有爬上来,接着又观察了下我们下来楼梯的方向,虽然现在那里是一面石墙,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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