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就死了,杀了就杀了,为了朋友杀人,为了义气杀人,甚至为了杀人的朋友顶罪,然后还会有别的朋友帮忙。
行走江湖仿佛全靠义气,眼中没有法律,没有规矩。
可能是讲究大复仇的时代并未过去太久,豪侠横行的时代还在人们的记忆中留存,这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
在杀人者眼里,杀人仿佛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为义气而杀人几乎成了政治正确。
现代人是无法想象那个时候的人们对杀人的态度。
杀人可以有千万种理由,根本也不考虑后果,法律的执行也很成问题,杀人犯的潜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往往就不了了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郭鹏自幼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之下,不仅习武,也感染了些许好勇斗狠的习性。
郭鹏不仅身怀武艺,也敢于和旁人争斗,善用剑和枪,在曹家夏侯家小字辈里的威望也不仅仅是靠着脚踹许邵屁股挣来的。
那的确是部分原因,但是小的时候,郭鹏经常带曹氏和夏侯氏的宗族子弟和其他一些宗族子弟之间打群架所建立起来的东西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
而为了名誉和旁人刀兵相见,不拼个死活出来就不罢休,在这个时代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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