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场呜呜喧闹的警笛声与人群声,乍然到另一个寂静的氛围里醒来,即使是他,也花了一段时间反应过来。

        在半梦半醒之间,他侧了侧头,看见言息趴在枕头另一边,也侧着脸面对他,安静闭着眼,滑到肩头的几缕长发被他压在枕上,光洁的脸颊也压出了红痕,是那些调皮的发丝的形状。

        大概因为第一次见到睡意这么沉的言息,他怔了片刻。

        然后毫无自觉地,陷入对眼前人贪心的注视之中。

        ——看不腻的。

        稍稍漫不经心地游走思绪,把这份被吸引放到时间的维度上去,明照衣不难得出这样让自己也错愕的结论。

        既是对方是永远也看不腻的,也是自己永远不会腻烦注视对方这一举动。

        明照衣为此稍稍感到不好意思,但——也是“稍稍”而已。这并不妨碍他顺从心意,抓起言息散落在床上的一缕长发,印上轻不可察的一个吻。

        其实,远远不够的。

        一想到差点失去对方,就想要抓住对方,困住对方,直到对方身上每个地方、每一根头发都印上属于自己的痕迹才敢安心放手。

        ——想想就知道,这种事只能想想。

        心底还有条做人的底线崩在那里,更何况那样做的话,肯定会惊跑一句“我爱你”都会吓得逃掉的小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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