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白衣飘飘,鲜衣怒马,这向来是岳风臆想中的浪漫武侠,但他知道,真实的武侠绝对不浪漫,可为了心底那一丝浪漫,他仍旧选择了剑。
但在今日与蒙赤行这一战,他才赫然发现,原来对自己来说,刀比剑更合适,剑太尊贵,只有刀才是用以杀伐,连平民老百姓都能用,也是能将自身战斗力发挥至极致的兵刃。
刀。
这一战过后,岳风便为自己定下了以后的路。
岳风这悍然应战,放在思汉飞、程载哀等人眼中,已无异于找死,谁都瞧出蒙赤行这凝聚毕生功力的一招,究竟有多威猛。
“终于要结束,今次无论如何,都要将这人斩杀。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思汉飞凝望着岳风,咬牙喃喃的道,他已下定决心,纵然要死,也非得拉上岳风。
这一刻,时间仿佛定格。
但正在这时,轰的一声炸响!一股前所未有的爆炸,轰然响起,漫天的厮杀声自杭州城外遥遥传了过来,大地剧烈颤抖,空气中弥漫起淡淡的硝烟之味。
暴雨倾盆,这一丝淡淡气味转瞬即被暴雨冲刷干净,但毫无疑问,的确是硝烟的味道。
思汉飞脸色蓦地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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