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所有的垃圾在变成垃圾之前,总归是有点用处的,有时候,甚至还挺珍贵的。

        钱闪闪认识她的海友时就在他最风光的时候,那时钱闪闪刚满二十岁,他三十,年薪正式突破一百万,开一辆,整个人都照着《gq》打扮,一有空就跑去香港,大手笔地买一堆奢侈品回来,浮夸得不像话。

        钱闪闪跟他就是在香港购物时认识的,她刚好穿着小黑裙,盘起了头,打量着的橱窗,他经过,站在旁边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是在模仿奥黛丽赫本吗?”

        钱闪闪回头,斜睨了他一眼——后来他也深情款款地把那一眼称之为一眼万年,不过渣男的话,听听就算了,别当真。

        她回头看了她未来的海友一眼,才说:“赫本也太无聊了。我只是在思考要不要买个钻戒。”

        “你要结婚?”

        “不,我就是想自己买个钻石,这样将来有人拿钻石骗我时,我就可以忍住诱惑了。”

        “你想买个多大的?”

        “这个就挺好。”钱闪闪指了指橱窗里那个五克拉左右的钻戒,没什么表情地说。

        他便笑了起来:“要我陪你进去逛逛吗?”

        钱闪闪诧异:“为什么我需要你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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