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流窜作案,千里迢迢赶来此地,只为挑一家作案。
那也不该选到财力并不出众的马家。
且当时附近邻居,不乏做生意成功,率先修起两层小楼的富贵家庭。
甚至有些小楼小院里,门口就停着辆,那几年都算罕见东西的小汽车。
加上后续排查,马之孝的口供也有问题。
他指明两人作案,但实际现场只找到了,除受害人以外的一枚陌生脚印,及一人的左右手指纹。
家中值钱物品,确实被扫荡一空。
现场符合抢劫杀人的特性。
两名受害女性,也的确被人侵犯,由于当年刑侦条件限制,未能提取到相关dna检材。
再加之凶手有意使用消毒液等,具有强烈腐蚀性的药物,来对受害部位进行破坏。
这对警方的案情排查、证据收集,无形之中增加更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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