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提前来踩点,仔细观察周边,在监控探头里留下越多的举止行踪,那么就越能给警方提供足够多的物证信息。

        但这里仍有点奇怪的,让人想不清楚。

        那就是当事人,为什么会选择在服务区,以抛车的方式来进行抛尸?

        孩子的死亡时间并不长。

        根据法医室和监控录像得出的信息,差不多就是被虐待致死后,便立即带出丢弃。

        而在死亡前,如果两名嫌疑人就有了抛尸的想法,那么这就属于主观意识上的故意致人死亡。

        可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去伤害一条小生命?

        既然已经把车开到了如此偏僻的位置。

        为什么不找个更加保险的地方,让尸体不被发现,同时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降低被警方盯上的风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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