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时玄兰本来对陆绯衣的印象就不好,眼下更加是厌恶至极。
当年陆绯衣醉酒闹事闯入得意楼的花海,扛着铁锹撬开了明月夜的坟,什么都没发现后就大笑着要去杀人。
时玄兰知道满楼之中,他要杀的人不过自己而已,然而一个毛头小子却不配让他亲自动手,于是便让手下人去解决他。
若不是宋篾再次出现,陆绯衣早就死了,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宋篾的死期提前了,否则再挣扎个几年不是问题。
当时只觉得此人幼稚,可笑,然而如今知晓他与自己曾经最趁手的刀待在一起,那种可笑就化作了愤怒,仿佛被猪拱了自己尽心培育的白菜一样,一切暗藏在水面之下的东西好像气泡一般浮现了出来,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陆绯衣对明月夜早有预谋。
这只小野狗。
早、就、在、觊、觎、他、的、孩、子。
数日之前时玄兰终于与秋月白会面,在他的眼中,上策是秋月白与自己回去,中策是秋月白选择自己走掉,如此这一场游戏就变得单纯了起来,只肖二者角逐便可——最下策才是秋月白选择回去救陆绯衣。
令人没想到的是,他的好孩子偏偏就走了这一个最下策。
真是令人始料未及,哈。
而今登楼远望,时玄兰心中晦暗,眸色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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